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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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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08月1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意见》(穗人社发〔2017〕5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数字政府运营中心(挂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市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负责编制全市政务信息化技术体系规划;协助编制全市政务信息化公共平台规划和数据资源规划;负责编制全市政务信息化技术框架和标准规范并监测实施情况;负责对市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化项目提出技术性审核意见;协助编制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市“数字政府”运行,协调推进各区、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改革的技术工作;实施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云服务中心等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具体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及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监测工作;负责市级政务云、网络、公共平台安全保障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2.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为相近专业。

3.招聘人员类型

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即2019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4.对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不作全日制要求。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6.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27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27日(不含当天)后出生。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首日。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和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材料。其中“信息技术相关工作经历”指从事信息化系统建设、开发、管理的工作经历。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的;

8.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上述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7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环节由系统自动初审,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4.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2)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9月3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2020年9月4日(星期五)下午17时止。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4.笔试排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前往,不接受他人代为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同时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现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资料。

合作办学、港澳台、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按时提供规定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依次递补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和工作经历材料。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可由在编材料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材料证实。

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时间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20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和学校出具的专业一致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通过资格复审。

(5)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通过(含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6)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及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zsj.gz.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由工作人员在候分室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保留后2位仍不能确定名次的,按实际成绩排名。

5.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用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及与公开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和工作实绩,并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核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六)确定人选及公示。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及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zsj.gz.gov.cn/)上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1.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的工资政策。

(八)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7.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0)38920821、38920324

监督投诉电话:(020)38920202

网上报名及成绩查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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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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